2023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威胁检测系统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威胁检测系统能力建设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3-11502),招标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高级持续性威胁(Advanced Persistent Threat,APT),威胁着企业的数据安全。勒索软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传统的安全防御体系对于APT、勒索病毒等攻击的防范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国内外大规模安全事件愈演愈烈,伴随国内的《网络安全法》正式成为法律法规,《信息安全等保安全》系列政策更新,“安全”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已经从“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甚至是“强制项”。目前尚不具备攻击诱捕系统,也不具备发现新型攻击、0day漏洞利用和APT攻击等攻击方式的能力,无法满足IT安全能力建设规范要求。故需要进行蜜罐系统建设,补充传统网络安全防御体系的不足与缺陷。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招标内容 | 预估规模 (元/不含税) | 预估规模 (元/含税) | 技术服务要求 |
系统集成服务(CP01720) | 高级威胁检测系统能力建设 | 4150000.00 | 4399000.00 | 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保修期:自双方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乙方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为甲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1.4建设时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功能的开发、部署和能力上线,并具备初验条件。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个。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不含税投标总价限价为415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各标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23】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2支付要求: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公众号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4.4若公告附件无法下载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4】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一会议室。
疫情防控期间,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鼓励优先使用邮寄、快递方式(邮寄地址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投标人应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投标人名称、快递单图片及快递单号)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徐亦,电话:13313773999,电子邮箱:********************。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1本项目唱标方式为网络直播方式公开唱标,邀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网络会议室。
5.4.2投标人可通过智能设备入会(PC、iPhone/iPad、安卓手机/平板),登录网址****************************下载【天翼云会议】APP,注册登录后,加入会议。(会议号将在开标前1个小时发至投标人邮箱和短信通知,若投标人未接收到会议号请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5.4.3为确保投标人及时顺利进入,网络会议将于开标前30分钟完成调测并开通,若投标人无法进入网络会议室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开标联系人:徐亦,电话:13313773999,电子邮箱:********************。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投标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2注册网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斗门水头路22号
邮编:35001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项目负责人1:【张炜炜】,电话:【18960978232】,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3:【林滢】,电话:【18059778899】
【项目报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退款、服务费开票】请联系:徐亦,电话:13313773999,电子邮箱:********************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