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024--2025年食堂采购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024--2025年食堂采购项目(比选编号:AHZT-2024-10127)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本项目2024年04月18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6名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选委员会评选,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宿州市领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宿州市大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2日,共4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异议受理电话:18956094778(比选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chenzx.gyl@chinaccs.cn(比选代理)
一、评选情况简述
1.评选方法: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2.其他情况说明:\.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注:
(1)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2)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3)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4)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5)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6)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三、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