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兴长沙工厂CPE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1-12757),比选人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兴长沙工厂CPE运输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预估为800.00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2 采购内容: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兴长沙工厂CPE运输服务项目,长沙公路运输服务外包,中选供应商向中通服供应链提供为期1年的货运服务,供应商提供人员、作业设备、车辆,负责从中通服供应链公司发货点库房到目的地的运输,且提供门到门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报价表及技术规范书。
1.3 项目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三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4 中选候选人及区域,包括省份及货运量参考如下:
采购包号 |
中选人数量 |
区域 |
省份 |
参考货运量(2020) |
区域 |
省份 |
参考货运量(2020) |
区域 |
省份 |
参考货运量(2020) |
一 |
1 |
华东 |
安徽省 |
1821.99 |
西北 |
新疆 |
2434.57 |
/ |
/ |
/ |
江苏省 |
3636.05 |
陕西省 |
1911.88 |
/ |
/ |
|||||
浙江省 |
2743.19 |
甘肃省 |
1502.78 |
/ |
/ |
|||||
上海市 |
870.95 |
宁夏 |
851 |
/ |
/ |
|||||
山东省 |
4167.6 |
青海省 |
158 |
/ |
/ |
|||||
二 |
1 |
西南 |
西藏 |
279.56 |
华中 |
江西省 |
1062.03 |
华南 |
海南省 |
429.8 |
重庆市 |
2072.11 |
湖南省 |
3509.57 |
广西 |
1627.79 |
|||||
四川省 |
377.43 |
湖北省 |
3364.34 |
广东省 |
2670.46 |
|||||
云南省 |
816.65 |
/ |
/ |
福建省 |
1190.18 |
|||||
贵州省 |
1955.9 |
/ |
/ |
/ |
/ |
|||||
三 |
1 |
华北 |
天津市 |
953.41 |
华北 |
黑龙江省 |
1060.89 |
华北 |
山西省 |
915.89 |
北京市 |
701.86 |
吉林省 |
473.41 |
河北省 |
2423.12 |
|||||
内蒙古 |
1086.1 |
辽宁省 |
1485.07 |
河南省 |
4741.91 |
备注:本项目每个参选人必须参选三个采购包,否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各采购包设一个中选人,由各采购包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中选,不重复中选。若同一中选候选人在2个或2个以上采购包中综合排名第一,则由其选择1个采购包承接,其余采购包由综合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承接,依此类推。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详见长沙始发全国运输服务-报价文件,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6 服务区域:长沙始发,长沙至全国各省。
1.7服务期限:合同期限1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五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近三年与“本项目比选人”的合作中有不良记录的。
2.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
2.6 本次采购要求参选人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有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 30 日至2021年12月 1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513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网上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的扫描件、购买比选文件费用的银行底单扫描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至项目联系人邮箱****************(网上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4.4 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2楼214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参选人注册。
7.2 注册网址:*******************************************,注册过程可查询“下载中心”模块中的“操作手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数智云采网(*************************)、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比选 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17708450945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浏河村巷38号507室
联 系 人:杨波、黄永祥
电 话:18684844803(杨)、18507711075(黄)
电子邮件:****************
户 名: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建湘支行
账 号:800256864809014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
2021年11月 29 日